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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妹妹一下課,就高興的說這天是她的 Lucky Day。除了有上台表演的機會,重點是她拿到了 Pen Licence。全班只有五個人有,資格就是字要寫得漂亮。取得後,以後上英文課就可以不用鉛筆,直接使用專用的 Handwriting Pen。
話說英國小學教育非常重視書寫體(Cursive writing),因為他們認為:
1. 寫印刷體感覺太小孩子氣 (babyish)
2. 書寫體寫字較快速
3. 書寫體每個字一氣呵成,常寫有助於利用動作協助單字記憶。(可能類似我們小學每個生字要寫一行意義相同)
但是手寫體不同印刷體,如果寫的太有個性,常常別人會看不懂。所以他們手寫要求還蠻嚴格,寫不好會被要求重寫。
記得我們國中時,還有教書寫體。但是老師沒有嚴格要求使用,為了避免考試作答時被認錯,所以我一直都是使用印刷體(Print Script)。但是我發現英國學的書寫體跟我們以前學習的完全不同,而且全英國好像都是標準的寫法。所以我用書寫體寫的英文,姐妹倆都說看不懂。(其實他們的英文我也認的很辛苦)
至於為何要用 Handwriting Pen。因為它的尖端是軟質 (不像原子筆的鋼珠),其次使用的是墨水,因此寫的感覺就類似羽毛筆(大概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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